建党85周年师生合唱比赛评分规则
 

文章来源:长春工程学院 时间:2006/05/23 18:13:19 点击次数:



建党85周年师生合唱比赛评分规则

本次比赛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参赛队通过评委现场打分、亮分,最后取平均分,按照分数高低而确定最后的名次。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总分10分:

1、歌曲内容充分体现歌颂党的丰功伟绩,推进和谐校园建设,激发全院教职工爱校爱岗、勤奋敬业的热情(3分);

2、声音洪亮,吐字清晰,和声优美,层次分明(2分);

3、节奏准确,演唱与指挥、伴奏配合默契(2分)

4、歌曲难度(1分)

5、精神饱满,仪态大方,服装整齐,上下场安静有序(1分)

6、整体效果好,富有感染力(1分)

7、各参赛队有原创作品、现场伴奏,并符合比赛规则,可每项在平均分上酌情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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