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长春工程学院 时间:2022/06/08 14:02:51 点击次数:

各基层工会、妇委会:

为了更好的关爱女教职工身心健康,维护女教职工的特殊利益,根据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活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校工会、妇委会已连续多年为全校女教工办理特殊疾病互助保障保险。由于受疫情的影响,2022年女教职工特殊疾病保险的续保工作将于6月份开展,具体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保障期限

保障期为1年期,自2022320日至2023320日;

二、保障费用

保障费用为每人25元,由学校工会承担;

三、参保范围

全校在职女教工(含人事代理、合同制人员);

四、具体要求

1.请各工会、妇委会认真核查好本部门参保女教职工人数,避免出现遗漏误漏;

2.要准确填写参保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要18位的),汇总成电子版格式(具体格式见附件);

3.请各部门于610日前将汇总电子版上传至工会、妇委会;

4.由于疫情期间,需要上交的纸质版加盖公章的汇总材料,请各部门于开学后交至校工会、妇委会留存查档。

校工会、妇委会

202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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