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我校三届四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共有代表161名。自上次会议到本次会议期间,一些代表因岗位调动和退休等原因,代表资格自然取消。按照《长春工程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校工会按规定增补教代会正式代表,以确保我校教代会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一、增补名额
各分工会教代会代表因岗位调动和退休等原因,代表资格自动终止,由原代表团按调出和退休人员人数增补代表,代表资格任期内不变。
二、代表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工作作风;
2.关心本单位的建设和发展,顾全大局,办事公道,廉洁奉公,有主人翁责任感;
3.有一定的政策水平,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参政能力;
4.能密切联系群众,正确反映教职工的意见,热心为教职工说话、办事,在教职工中有一定的威信。
三、选举办法
1.以分工会为单位召开全体会员大会,按照增补名额,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全体会员半数的,始得当选。
2.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会员必须超过全体会员的2/3。收回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3.选举设监票人1人,计票人2人。当场计票。计票完毕向全体会员报告选举结果。
4.代表产生后,各分工会以书面报告形式将选举结果报送校工会。选举结果上报需在4月30日前完成。
校工会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