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令第32号)已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近期,校工会组织开展《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知识竞赛活动。
按照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关于举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知识竞赛的通知要求以及长春市教科文体工会的统一布置,校工会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宣传文件精神,在工会网站发布《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相关文件,下发开展《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知识竞赛通知,通过各分工会组织全体教职工参加知识竞赛,参赛率达到95%以上。目前,全部答题卡已邮寄到《中国教工》编辑部。
通过组织开展《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学习和竞赛活动,旨在于教职工提高对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依法保障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
校工会
2012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