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程学院庆祝建党90周年“唱支山歌给党听”经典红歌师生合唱比赛
参赛细则
一、演唱主题
以“唱支山歌给党听”为主题
二、演唱形式
师生大合唱
三、比赛时间
2011年6月29日
(正式比赛前组织一次彩排,具体彩排时间另行通知。)
四、比赛地点
湖西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
五、组队及报名
本次比赛分为A组和B组。由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各分工会、分团委落实。
A组(师生组):有学生的教学院,由师生联合组成不少于80人的合唱队,其中教工人数要达到合唱队总人数的一半,最低也不少于本单位教职工在岗人数的50%。
B组(教工组):没有学生的单位,由教职工组成80人左右的合唱队(低于80人的单位,参赛人员不少于在岗职工的80%)。
报名时间:2011年5月31日前。
报名地点:校工会
六、演唱比赛评比与奖励
按比赛活动和评分规则,采用现场评比打分,现场公布比赛结果。
合唱比赛奖项:
A组、B组分设优胜奖、优秀组织奖、表演奖若干。优秀指挥奖若干(限本校师生)。
七、参赛要求
1.各参赛队限唱两首歌曲,总时间不超过10分钟。歌曲内容积极向上,歌颂党的丰功伟绩,推进和谐校园建设,充分表达全校教职工爱校爱岗、勤奋敬业的热情;
2.参赛队比赛时要统一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3.歌曲处理恰当,演唱时能较好的表达歌曲内涵;
4.比赛时上下台保持良好的秩序,参赛过程中严禁一切影响舞台效果的行为;
5.伴奏形式可以以CD形式伴奏,也可以现场伴奏(以不影响比赛流程为前提),特殊曲目可以无伴奏;各单位根据情况也可外聘乐队;
6.参赛队人数超过20人(不含20人),一定要有合唱指挥。指挥可以是学校师生,也可是外聘人员。参赛的其他人员,一律为本校师生;
7.比赛顺序由抽签决定。
201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