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党90周年合唱比赛参赛细则
 

文章来源:长春工程学院 时间:2011/05/31 16:56:39 点击次数:



建党90周年合唱比赛参赛细则

长春工程学院庆祝建党90周年“唱支山歌给党听”经典红歌师生合唱比赛

参赛细则

一、演唱主题

以“唱支山歌给党听”为主题

二、演唱形式

师生大合唱

三、比赛时间

2011年6月29日

(正式比赛前组织一次彩排,具体彩排时间另行通知。)

四、比赛地点

湖西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

五、组队及报名

本次比赛分为A组和B组。由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各分工会、分团委落实。

A组(师生组):有学生的教学院,由师生联合组成不少于80人的合唱队,其中教工人数要达到合唱队总人数的一半,最低也不少于本单位教职工在岗人数的50%。

B组(教工组):没有学生的单位,由教职工组成80人左右的合唱队(低于80人的单位,参赛人员不少于在岗职工的80%)。

报名时间:2011年5月31日前。

报名地点:校工会

六、演唱比赛评比与奖励

按比赛活动和评分规则,采用现场评比打分,现场公布比赛结果。

合唱比赛奖项:

A组、B组分设优胜奖、优秀组织奖、表演奖若干。优秀指挥奖若干(限本校师生)。

七、参赛要求

1.各参赛队限唱两首歌曲,总时间不超过10分钟。歌曲内容积极向上,歌颂党的丰功伟绩,推进和谐校园建设,充分表达全校教职工爱校爱岗、勤奋敬业的热情;

2.参赛队比赛时要统一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3.歌曲处理恰当,演唱时能较好的表达歌曲内涵;

4.比赛时上下台保持良好的秩序,参赛过程中严禁一切影响舞台效果的行为;

5.伴奏形式可以以CD形式伴奏,也可以现场伴奏(以不影响比赛流程为前提),特殊曲目可以无伴奏;各单位根据情况也可外聘乐队;

6.参赛队人数超过20人(不含20人),一定要有合唱指挥。指挥可以是学校师生,也可是外聘人员。参赛的其他人员,一律为本校师生;

7.比赛顺序由抽签决定。

201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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