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做好2018年度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长春工程学院 时间:2018/05/09 09:10:00 点击次数:



 

各基层工会:

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是全总惠及广大职工的一项民生工程,也是学校工会强化服务意识,实施普惠化关爱活动的重要举措。根据市总2018年保障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继续做好2018年度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和内容

(一)项目名称: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

(二)保障期限:1年(2018610-2019610日)

(三)保费标准:99元(其中:个人承担50元,校工会承担49元)

(四)参加条件:学校在职职工

(五)保障范围:《在职职工住院津贴综合互助保障计划》的保障范围和理赔办理进度、赔付金额均可通过扫描附件的二维码查询

(六)保障待遇:

1.住院治疗。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以统筹基金支付额为基数,按个人自负比例报销。

2.特殊疾病门诊治疗。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以各项补助支出额为基数,按个人自负比例报销,累计报销额不超过2000元。

3.职工在一个保障期限内首次住院最低给付互助金100元,一个保障期限内可申请2次互助金。

4.职工遭受意外伤害,根据受伤部位及程度,可获得相应的互助金。

二、具体安排

(一)各基层工会依据2017年度保险数据,产生2018年度教职工保险名单。如人员信息有变动的(新入职、当年退休、部门变动等),请在备注栏注明。

(二)认真核对参保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数据信息,做到准确无误。

(三)2018年当年退休的教职工不参加保险。

(四)上报数据表格必须是Excel表格。

(五)请于2018516日前将电子版及纸质(盖章)一并报校工会。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广泛宣传,提升职工互助保障工作的影响力。职工互助保险工作是实实在在为教职工办实事、做好事,希望各基层工会在教职工中广泛宣传开展职工互助保险工作的意义,使更多的教职工了解和参加此项活动。

2.认真组织实施,抓实抓好,把做好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作为工会服务职工的有效载体。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是一项直接面向教职工、服务教职工的工作,事关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各基层工会对照工作要求,做好有关政策解释和参保手续的办理工作,并注意把握时间节点。

 

附:1.职工住院医疗互助金计算公式.doc

2.工会会员服务卡医疗补贴计算公式.doc

3.职工互助保障微信二维码.doc

 

                            

 

     校工会

  20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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