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
按照吉教科文卫体工会《关于评选表彰全省师德标兵、医德标兵、艺德标兵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推动我校师德师风建设,激励、引导教职工树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责任意识和“教书育人”的职业道德风尚,学校决定开展“师德标兵”评选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我校推荐吉林省师德标兵1名。
二、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并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以“四有”好老师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廉洁从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勇于创新,受到社会各界广泛赞誉。
3、有强烈的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关爱学生、为人师表。
4、努力钻研业务,技术技能精湛,工作作风严谨,业务素质优秀,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在本职岗位做出突出成绩和重要贡献,在同行中获得较高评价。
5、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6、获得“感动校园人物”称号或获得学校“三育人”先进个人称号。
三、推荐评选办法
1、由基层工会层层推荐、申报,在征得同级党政部门同意后,上报至学校工会。
2、推荐人选由学校工会在校园网公示五个工作日以上,接受群众监督,并将公示说明材料盖章后会同其他资料一起上报至上级工会。
四、推荐材料要求
1、推荐名单一份加盖公章。
2、推荐表一式三份(见附件),推荐材料1000字。
3、推荐人选公示证明材料一份,加盖公章。
请推荐人选务于5月31日前,将推荐表一式三份、推荐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上报校工会。
五、表彰奖励
上报的候选人经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审核通过后,授予吉林省“师德标兵”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六、相关要求
1、严格操作程序,严把基层推荐、审核公示关,严防弄虚作假,实事求是填写申报材料。
2、各基层单位以省里评选活动为契机,大力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弘扬师德标兵精神,为推动学校事业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
吉林省师德标兵推荐表.doc
长春工程学院工会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