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
根据国家、省、市工会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好民生工程,切实为工会会员办实事、办好事,增强工会会员的凝聚力,学校决定为工会会员发放中秋节、国庆节慰问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发放人员限于学校财务处计提福利费的全民所有制在岗职工,具体人数按各基层工会缴纳会费人数为准。
二、发放节日:
中秋节、国庆节。
三、发放用品:
产自白城扶贫点的小米和五谷杂粮,价值200元标准。
四、发放时间:
慰问品发放将在“两节”之前进行,具体发放时间校工会另行通知各基层工会。请各基层工会核对好本部门会员人数,认真做好教职工节日慰问工作。
校工会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