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学校工会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的通知
 

文章来源:长春工程学院 时间:2018/09/12 08:32:18 点击次数:



各基层工会:

根据国家、省、市工会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好民生工程,切实为工会会员办实事、办好事,增强工会会员的凝聚力,学校决定为工会会员发放中秋节、国庆节慰问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发放人员限于学校财务处计提福利费的全民所有制在岗职工,具体人数按各基层工会缴纳会费人数为准。

二、发放节日:

中秋节、国庆节。

三、发放用品:

产自白城扶贫点的小米和五谷杂粮,价值200元标准。

四、发放时间:

慰问品发放将在“两节”之前进行,具体发放时间校工会另行通知各基层工会。请各基层工会核对好本部门会员人数,认真做好教职工节日慰问工作。

 

 

校工会

                            2018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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