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在职女职工办理特殊疾病保险的通知
 

文章来源:长春工程学院 时间:2018/03/12 10:22:25 点击次数:



各基层工会、妇委会:

为了更好地关爱女教职工的身心健康,维护女教职工的特殊利益,校工会、妇委会已连续多年为全校在职女职工办理特殊疾病保险,保险责任期2年,保险费用每人40元,保险费用由学校工会承担。

上次保险时间自2016320日至2018321日到期。2018年续保险工作即将开始,请各工会、妇委会在原有数据的基础上,认真核查好本部门女职工参保人员(当年退休女职工和已患过大病的女职工不再参保),准确填写新参保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要18位的),并于315日前将名单电子版上交到妇委会。

 

校工会、妇委会

2018312



 
友情链接
校内链接: 学校首页  妇委会  教务处  图书馆   
校外链接: 中华全国总工会 吉林省总工会 长春市总工会 教育部
版权所有:长春工程学院工会 地 址: 长春工程学院宽平大路395号

累计流量: 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