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代会各代表团,各基层工会:
经学校党委常委会批准,我校第四届教代会拟定于2017年10月27日召开。为充分发挥教代会在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中的作用,进一步发挥广大教职工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特向教代会代表征集提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内容
教代会提案工作是广大代表行使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职能的主要形式,是履行代表职责、行使民主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提案征集要围绕主要议题,围绕学校发展大局和中心任务,为学校发展建议献计献策,着眼于学校的重要事项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提出。
二、提案征集办法
1.各代表团接到教代会提案征集通知后,要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归纳,仔细梳理,分类整理,按照一事一案的原则,填写《教代会代表提案表》。
2.提案应一事一案,由一名教职工代表提出,还须有至少两名以上教职工代表附议,提案必须明确所提问题的主要内容、产生问题的原因和解决问题的措施。
3. 代表提案应严格按照提案要求撰写,凡经审查立案的作为提案处理,未被立案的转为建议处理。
4.各基层分工会负责将征集的提案(纸质与电子版)于教代会召开之前一周送交校工会。
三、提案征集时间
2017年9月20日-10月20日。
四、有关工作要求
1.教代会各代表团和基层工会要认真做好教代会提案征集的组织与实施。征集和处理好教职工代表的提案是教代会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也是切实落实教代会职权的一项有力措施。基层工会要周密细致地做好这项工作,把握好提案征集工作的各个环节,引导教代会代表围绕中心议题确定提案,做好提案的梳理筛选,按时上报。
2.动员教代会代表积极参与,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要通过多种形式调动教代会代表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充分发扬民主,广开纳言渠道,汇聚群众智慧,真实反映教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把提案征集的过程,当成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过程,维护学校的整体利益和教职工的切身利益。
附件:长春工程学院教代会代表提案表
长春工程学院工会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