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按照《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慈善救助“双日捐”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2015年双日捐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经学校研究决定,2015年双日捐标准为教职工工资前两项的4 %,在11月份工资中扣除。
2. 根据方案的通知要求,“双日捐”活动要切实本着个人自愿捐款的原则,杜绝“强捐”现象发生。
3. 家庭生活困难、大病患者、当年退休职工等特殊群体不参加捐款。不参加捐款名单请于11月9日前报工会。
4. 设计院分工会等工资自发单位自行组织捐款并上交财务处。
工会
201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