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度工会工作总结评比表彰的通知
 

文章来源:长春工程学院 时间:2010/11/08 17:13:05 点击次数:



关于做好2010年度工会工作总结评比表彰的通知

各基层分工会:

2010年度,学校工会在党委和上级工会领导下,按照工会职能要求,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较好完成全年工作任务。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做好工会工作。校工会决定,在总结年度工会工作的基础上,评选先进分工会和工会活动积极分子,并予以表彰。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表彰数额

1. 先进分工会6个。

2. 工会活动积极分子人数为会员人数的10%。

二、 评选办法

1. 先进分工会:各分工会要认真总结本年度分工会工作,写出书面总结材料(报告经费使用情况),12月3日前将总结交校工会一份。全体分工会主席集中讲评,经民主投票选举产生。

2. 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由分工会按照比例和评选条件,评选确定后报校工会。(分工会主席、副主席不参评)。

三、 评选条件

(一)先进分工会评选条件

1.分工会能够主动按时完成学校工会布置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2.分工会能够突出维护职能,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及时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积极争取党政领导支持,热心为教职工服务,努力为教职工排忧解难,为教职工办好事、实事,深受教职工拥护。

3.分工会能够积极主动组织会员开展各项丰富多彩的活动,收到较好效果。

4.分工会全体会员团结和谐,职工队伍精神面貌好,工作成绩突出。

5.学校工会下拨的活动经费管理使用手续健全,账目清晰无误。

(二)工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热爱工会工作,积极参加工会活动,热心为会员服务,表现突出。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爱岗敬业,工作成绩显著。

3.综合素质好,群众威信高。

四、 时间安排

1.先进分工会总结评选工作会议时间:12月8日(暂定)

2.工会活动积极分子名单截止时间:12月8日(电子版)

3.学校2010年度工会工作总结表彰大会时间定为12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长春工程学院工会

2010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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