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庆祝建党85周年师生合唱比赛的通知
 

文章来源:长春工程学院 时间:2006/05/23 17:44:58 点击次数:



关于庆祝建党85周年师生合唱比赛的通知

各参赛单位: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85周年,歌颂党的丰功伟绩,活跃校园文化生活,推进和谐校园建设,激发全院教职工爱校爱岗、勤奋敬业的热情,学院党委决定举办“长春工程学院庆祝建党85周年师生合唱比赛”。此次活动由院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2006年6月28日

二、演唱活动形式:大合唱、小合唱

三、比赛地点:西校区礼堂

四、报名办法:以总支或直属支部为单位组成合唱队。有学生的教学院系由师生联合组成80人的合唱队,其中教工合唱队员最多为40人,最少不低于本单位教职工在岗人数的50%;其它部门合唱队教职工人数为40人,低于40人的单位参赛人员不少于在岗职工的80%。

五、报名时间:2006年5月31日前截止。

六、报名地点:院工会

七、演唱比赛评比与奖励:

按比赛活动和评分规则,采用现场评比打分,现场公布比赛结果的办法。

合唱比赛奖项:设优胜奖6个队、纪念奖若干、优秀组织奖6个单位、优秀指挥奖3名、创作奖若干。

八、参赛要求

1、各参赛队伍限唱两首曲目,总时间不超过10分钟。歌曲内容积极向上,歌颂党的丰功伟绩,推进和谐校园建设,充分表达全院教职工爱校爱岗、勤奋敬业的热情;

2、参赛代表队比赛时应统一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3、歌曲处理恰当,演唱时能较好的表达歌曲内涵;

4、比赛时上下台保持良好的秩序,参赛过程中严禁一切影响舞台效果的行为;

5、伴奏形式可以以CD形式伴奏,也可以现场伴奏(以不影响比赛流程为前提),特殊曲目可以无伴奏;

6、各参赛队人数超过20人(不含20人),合唱队一定要有合唱指挥;

7、此次比赛鼓励原创作品、现场伴奏。

九、报名参加活动的单位,发给活动经费。

长春工程学院工会、团委、妇委会

2006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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