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教代会代表“迎评促建”提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长春工程学院 时间:2006/11/17 17:41:36 点击次数:



关于征集教代会代表“迎评促建”提案的通知

教代会提案工作是教代会代表履行职责,参与学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重要内容,是进一步促进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和学校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广泛调动教职工积极性,群策群力,激发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的重要形式。为做好学校“迎评促建”评估工作,学校工会决定在教代会代表中征集“迎评促建”提案,教代会代表应予以高度重视,广泛征求和收集意见,集思广益,共同做好教代会代表提案的征集工作。

为搞好提案工作、提高提案工作质量和水平,根据教代会提案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对提案的撰写和征集提出如下意见:

一、教代会代表提案的任务和范围

提案须围绕主要议题,主要就学校迎评促建和改革发展的重要事项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提出。内容包括:迎评促建、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学生工作、和谐校园建设以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

提案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和法规,并限于教代会代表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要求内容详实、有一定深度,日常途径能解决的一般性问题将不再立案,作为意见和建议转送有关部门。

二、提案征集的要求

提案要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综合分析,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实施建议,力争撰写出质量较高的提案。

1、代表在撰写提案时,要写明案由(即题目),案由分析(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依据)和实施建议(措施)。提案力求观点清晰,事实确凿,建议措施要力求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2、代表提案应严格按照提案要求撰写,凡经审查立案的作为提案处理,未被立案的转为建议处理。

3、提案要求“一事一案”、“一事一议”。对一案几事同时涉及多个部门的提案,提案组将按无效提案处理。

4、提案由一名代表提出,有两名以上代表附议,方为有效。

5、提案或建议须用钢笔或碳素笔按要求填写,一式两份即院、各部门各存一份(可复印),文字表达清晰、字迹清楚。

6、提案或建议表格可到院工会领取或网上下载提案表格。

7、各提案、建议收集汇总后,经分会主席审阅,符合要求后,于2006年12月15日前交院工会(七教1013室)。

8、为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利用电子邮件将提案表发送到电子信箱:gcxygh2528@126.com。院工会联系电话:5711286、5958796

三、提案征集自2006年11月15日起,至2006年12月15日下午5时截止。

为了鼓励教代会代表踊跃提交提案,学校工会决定评选最佳提案,并给予奖励。

长春工程学院工会

2006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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