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2018年度工会工作总结表彰的通知
 

文章来源:长春工程学院 时间:2018/11/16 08:39:56 点击次数:

各基层工会:

2017年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全校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全面履行工会职能,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为表彰先进,激励基层工会和工会干部继续努力工作,调动广大教职工参与工会活动的积极性,共同营造和谐校园文化氛围,校工会决定评选20172018年度先进基层工会、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活动积极分子。为做好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先进基层工会7个,优秀工会干部21名,工会活动积极分子按基层工会会员数10%比例评选推荐(名额附)。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工会条件

1.基层工会组织机构健全。积极参加校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校工会布置的各项工作。

2.围绕学校中心和本单位实际,发挥基层工会组织活力,经常开展教职工喜闻乐见的工会活动。

3.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积极主动了解和反映本单位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关心教职工生活,做好送温暖工作,热心为教职工服务。

4.关心女教职工特殊利益,开展适合女教职工特点的活动。

5.加强“职工之家”建设。工会经费使用规范。

(二)优秀工会干部条件

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理想信念,遵纪守法,勤政廉洁,作风正派,团结同志。

2.负责组织开展工会活动,工作扎实,作风深入,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3.热爱工会工作,服务大局,服务教职工,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组织协调能力,工会工作成绩突出。

4.具有创新意识,勇于探索工会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并取得一定成效。

(三)工会活动积极分子条件  

1.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团结同志,有良好的师德风范和个人品德,认真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2.热心工会工作,关心集体,乐于奉献,积极主动为教职工服务。

3.积极支持和配合基层工会开展工作,积极参与工会组织的活动,为工会建设建言献策。

三、评选办法及时间

1.评选先进基层工会,在基层工会总结的基础上,采取召开总结会、互检互评等方式相结合,经校工会委员会民主投票评选产生。

2.评选工会活动积极分子和优秀工会干部,在本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下进行,由各分工会具体负责。根据评选名额,采取基层民主推荐方式,必须在征求同级党组织的意见同意盖章后,报送校工会。

3.先进基层工会颁发奖牌,先进个人颁发证书和奖品。

4.请各分工会于121日前提交分工会总结,字数不超过2000字。评选工会活动积极分子和优秀工会干部,填写推荐表,一式一份,所上报材料需要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

5.先进基层工会评选时间,初步定于12月初召开。各分工会要认真总结20172018年度工会工作,包括工会经费使用情况,突出重点工作和特色工作。汇报时间严格控制在6分钟以内。

附件1:2017-2018年度各分工会评优名额分配表

附件2:2017-2018年度工会活动积极分子推荐表

附件3:2017-2018年度优秀工会干部推荐表

 

 

 

 

长春工程学院工会

2018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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