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
为进一步增强工会组织服务职工的能力,根据吉林省总工会印发的《吉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吉会办字[2018]7号),结合我校实际,第四届工会委员会对《长春工程学院工会慰问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对工会慰问金标准进行了调整。现转发给各基层工会,请认真执行。
长春工程学院工会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