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工会会员退休离岗慰问和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奖励的通知
 

文章来源:长春工程学院 时间:2021/11/22 14:08:38 点击次数:

各基层工会:

根据吉林省总工会关于《吉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吉会办字【20187)和《长春工程学院工会慰问金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校工会将开展2021工会会员退休离岗慰问和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奖励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工会会员退休离岗慰问

202111日至20211231日,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工会会员退休离岗,工会发放退休纪念慰问品纪念品发放时间于202112月,由各基层工会负责统一领取,并发放到退休教职工个人。

  1. 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奖励

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学校继续执行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奖励政策,对符合奖励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给予一次性奖励费2000元。经职工本人申请,填写奖励审批表,由所在单位负责审核、校园网公示后,给予奖励。奖励费支付到职工本人工资卡中,由学校事业经费支出。

  1. 独生子女托儿费报销工作

    工会会员独生子女入托,每年可报销托儿费200元,不得跨年慰问和报销。请各基层工会坚持服务职工原则,做好以上相关工作通知。

长春工程学院工会

  202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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