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
根据吉林省总工会关于《吉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吉会办字【2018】7号)和《长春工程学院工会慰问金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校工会将开展2021年工会会员退休离岗慰问和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奖励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工会会员退休离岗慰问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工会会员退休离岗,工会发放退休纪念慰问品。纪念品发放时间于2021年12月,由各基层工会负责统一领取,并发放到退休教职工个人。
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奖励
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学校继续执行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奖励政策,对符合奖励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给予一次性奖励费2000元。经职工本人申请,填写奖励审批表,由所在单位负责审核、校园网公示后,给予奖励。奖励费支付到职工本人工资卡中,由学校事业经费支出。
独生子女托儿费报销工作
工会会员独生子女入托,每年可报销托儿费200元,不得跨年慰问和报销。请各基层工会坚持服务职工原则,做好以上相关工作通知。
长春工程学院工会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