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师德标兵”人选推荐的通知
 

文章来源:长春工程学院 时间:2022/07/08 10:09:16 点击次数:

各分工会:

按着吉林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关于组织开展‘扬正气 树行风 争做职业道德标兵’活动”通知要求,学校开展推荐省师德标兵工作,现将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省“师德标兵”推荐人选以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工作教师为主。

二、推荐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并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参与抗疫工作、奋战在教育教学一线,在“云教学”中表现优异的教职工。

3.以“四有”好老师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廉洁从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勇于创新,受到社会各界广泛赞誉。

4.有强烈的服务社会、服务学生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关爱学生、为人师表。

5.努力钻研业务,技术技能精湛,工作作风严谨,业务素质优秀,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在本职岗位做出突出成绩和重要贡献,在同行中获得较高评价。

6.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三、推荐名额

推荐省师德标兵”1名。

四、申报推荐要求

坚持自愿申报原则,无符合条件人选可不推荐;曾荣获省“师德标兵”人员不重复推荐;各分工会推荐人员要在本单位征求教职工意见,并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上报材料

1.推荐表一式三份(附件1)。

2.师德标兵汇总表一份(附件2)。

请各分工会务于71016:00前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纸质版材料暂不上报,推荐人选确定后将另行通知上报。

联系人:王馨苑

联系电话:13944134447

报送邮箱:304429837@QQ.com

 

附件:1.师德标兵推荐表

 2.师德标兵汇总表

 

 

校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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