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吉林省城镇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奖励实施意见的通知》(吉政发〔2004〕16号)和《关于印<吉林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有关生育保险实施意见>的通知》(吉劳社医字〔2005〕355号)文件精神,我校2024年有60位退休教职工应享受一次性200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奖励费”,现予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3个工作日,自2024年12月9日至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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